我想離婚可以嗎(二)離婚時要討論什麼?

之前律師曾經討論過兩願離婚要怎麼辦
 
請看➡️ #我想離婚可以嗎
 
當時律師有提到,離婚時應該簽立書面的「#離婚協議書」
 
並至少有「兩位證人」簽名後,向「戶政機關(戶政事務所)」辦離婚登記
 
這時候我們就會有疑問
 
除了寫明「離婚協議書」的標題、想要離婚的原因及寫明同意離婚以外
 
還有要寫什麼東西呢?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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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協議書要寫當事人(離婚夫妻、證人兩位)的個人資料
 
原則上要辦離婚,總要寫清楚離婚的夫妻、證人究竟是誰吧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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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對小孩子的權利義務,離婚時要討論哪些?
 
首先必須要討論的是「#監護權(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的行使或負擔)」
 
包含小孩子應該要住哪裡?戶籍是否遷移?就學、醫療照顧、子女的財產管理(例如:銀行開戶)等等
 
都是擁有監護權的人,可以幫小孩子去做決定的!
 
而在離婚時,原本由父母共同行使的監護權
 
1⃣️父母可以約定讓小孩子由其中一方「單獨監護」
 
2⃣️或者可以約定父母仍繼續「共同行使」對小孩子的監護權
 
不會因為父母離婚後,就有一方「肯定要放棄」小孩子的監護權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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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因為父母已經離婚,但還是雙方共同行使小孩子監護權的情形下
 
就需要父母約定其中一方擔任小孩子的「#主要照顧者」
 
平時與小孩子共同生活,負責照顧小孩子的生活起居
 
非主要照顧者的另一方,不論有沒有監護權,都擁有與子女「#會面交往(探視)」的權利
 
雙方也可以經由協議離婚時,一併約定「會面交往」的條件
 
而約定的範圍最好包含會面交往的時間、地點、方式,依照夫妻雙方與小孩子的意願進行調整
 
詳細的情形,建議可以跟律師諮詢相關的細節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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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須要留意的是
 
「離婚」跟「父母對子女的權利義務」是不能混淆的
 
就算父母已經離婚,小孩子的父母仍然還是父母,父母仍然有扶養小孩子的義務
 
子女可以請求父母扶養
 
支出子女扶養費用的父母一方,可以請求另一方 #給付代墊扶養費
 
民法也有特別規定: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,不會因為離婚而受影響
 
而父母也可以在離婚協議中約定扶養費的給付方式
 
讓雙方未來的分歧點可以達成共識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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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錢,離婚時要討論哪些?
 
有一部分的夫妻走上離婚的道路是因為錢的問題
 
如果是在婚姻過程中夫妻共有一些財產(例如:房子、車子等)
 
都建議在討論離婚時,要一併處理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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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在「法定財產制」之下,就有「#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」的問題
 
夫妻雙方就要討論離婚後,夫妻的「婚後財產」要如何處理
 
如果沒有特別約定拋棄「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」的話
 
夫妻一方還是可以在離婚後向另一方請求剩餘財產分配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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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如果夫妻有債務的問題
 
舉例來說:夫妻間互相借貸、跟長輩借款、或是一方用另一方的名字向金融機構借款等等
 
也都建議協商如何解決後,再約定離婚協議書!
 
而詳細的情形如果有疑問,歡迎向律師洽詢諮詢、尋求解答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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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律師提醒,雖然婚姻過程有很多爭執與歧見
 
但雙方能夠好好坐下來談好離婚,不用在法院兵戎相見,總是好的
 
雖然仿間有許多「固定格式」的離婚協議書,但不一定能夠符合每個當事人的需求
 
若是夫妻說好了要辦離婚,仍建議找律師諮詢
 
包含「離婚協議書」的擬定、簽署、離婚登記的辦理
 
經由律師從旁協助,期待每個當事人離婚後,有更好的人生旅程!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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