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收費標準
法律問題的重點不僅是勝敗,而是每位當事人處理眼前障礙的過程
本所期許能夠持續精進,成為每位當事人的夥伴,偕同每位當事人面對人生中的困難,陪伴每位當事人越過生涯中的低谷
平日法律諮詢首次前半小時免費,爾後每半小時2,000元
假日法律諮詢首次前半小時免費,爾後每半小時3,000元
刑事委任
被害人代理告訴、被告辯護/上訴、再議、交付審判、再審、非常上訴全案委任 : 每件每一審級50,000元起
民事委任
調解、訴訟代理、上訴全案委任 : 每件每一審級60,000元起
家事委任
調解、訴訟代理、上訴全案委任 : 每件每一審級60,000元起
行政委任
訴訟代理、訴願、憲法審判、再審全案委任 : 每件每一審級60,000元起
強制執行
全案委任 : 每件每一審級60,000元起
代寫服務
代為撰寫訴訟書狀、起訴狀、答辯狀、陳報狀、承受訴訟狀、訴訟參加等
費用:每份 8,000元至20,000元
代為擬定協議書、離婚協議書、和解書等
費用:每份 8,000元至20,000元
代為聲請支付命令、本票裁定
費用:每份 8,000元至20,000元
代筆遺囑
費用:每份 8,000元至20,000元
代為撰寫存證信函、律師函、法律意見書、陳述意見書
費用:每份 6,000元至20,000元
撰擬審閱一般合約、商業合約
費用:每份 8,000元起
陪偵與陪同
警察局 / 調查局 / 地檢署陪偵
費用:每小時 4,000元(平日白天)、 6,000元(夜間或假日)起
陪同出席一般會議
費用:每小時 5,000元(平日白天)、 8,000元(夜間或假日)
陪同出席調解委員會、車鑑會
費用:每小時 4,000元
律師見證
費用:每次 5,000元至15,000元
協助前往法院機關閱覽卷宗
費用:每次 8,000元至15,000元
前往看守所、監獄接見
費用:每次8,000元至15,000元
注意事項
01考量法律案件之特殊性(例如:賠償金1萬元與1000萬元,案件內容與委任費用必定不同),本所保留依照個案性質,視案情複雜程度、案件所在地區等,保留最終報價及承接案件與否之權利。
02原則上本所於完成收款後,方開始提供服務內容,故當事人需要於委託後、案件開始前,依據委任合約之約定繳付服務費用。因應個別當事人或案情之需求,在特殊情況可接受部分「後酬」或「分期付款」之方式,惟詳細情形需與本所討論後而定。
03依據律師倫理規範第29條之規定,律師就受任事件,不得擔保將獲有利之結果。
04全案委任採審級制收費,「每一審級」係指至自委任起,至「該審級法院裁判(檢察官處分作成)」為止之間全數服務內容,包含諮詢討論、開會、撰寫書狀、律師出席開庭、閱覽卷宗在內之全部律師服務內容。
05如需律師前往他處陪同出席,或前往警察局、調查局、地檢署陪偵,費用計算均包含討論、交通及等候時間在內。
06若費用以時計算,「平日」係指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之非假日,其餘時間均為「假日」;「白天」為當日早上9時起至下午6時止,其餘時間均以「夜間」計算。
07同一當事人所支付之諮詢費用,可折抵後續同一案件之律師委任費。